1月28日,广东广州。一只白色田园犬被一男子吊在顶楼,期间狗一直挣扎惨叫,有人听到惨叫声后对男子大声呵斥,男子竟哈哈大笑。最后狗窒息而死。男子将其放进热水脱毛。
大实话:任何牲畜宰杀都是残忍的,我们没必要强扣“虐待动物”的罪名给人家。
事情简介:
1、1月28日,在广州一家工地,一男子将自己养的狗宰杀
2、男子杀狗过程被路人看到呵斥,该男子冲路人大笑
3、随后,该男子杀狗视频被传到网上,引起一众爱狗人士斥责
很多人之所以感觉愤怒,并不是因为反对该男子吃狗肉,而是认为这种宰杀方式太不人性了。但是,在我看来,采用这种宰杀形式也是无奈之举。
第一;如果你曾经有过农村生活的经历,你也就对这种“民间”的宰杀形式理解了。
像这种宰杀数量少的,根本不可能使用什么电击之类的宰杀形式,这是客观条件限制。在农村大多数动物宰杀看着都是很残忍的。
很多人之所以接受不了,是因为他没见过。我第一次见人家杀猪时,也感觉猪叫得撕心裂肺的。后来见多了,也就习惯了。
第二;从上边的截图中细节中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小伙子并没有新闻描述得那么恶毒。
因为他在“杀死”狗狗的时候,全程都没怎么敢看,都是把头扭到一边去了。当有人看到呵斥他以后,新闻中说小伙子冲着人家大笑。
这种说法真的有点添油加醋了。说现实一点,如果你要是遇到脾气爆的人,人家杀死自己的狗,哪儿轮得到你管?还对你笑,不骂你就不错了!
小伙子这时候的笑更多应该是对自己这种行为的不好意思,是一种无奈,而非炫耀张狂。
第三;从现实角度来说,这条狗是属于该男子的私人物品,该男子有权利决定这条狗的生死。
很多爱狗人士给这名男子加上了“虐待动物”的罪名,我认为这不算是虐待动物。
从视频过程来看,男子从开始杀狗到狗狗窒息死掉,也就20秒左右的时间,并且这期间该男子也没有对狗进行其他伤害行为,所以,谈不上虐待。
我自己也养狗,我也喜欢狗。但是,我们不能强加自己的道德标准给人家。自己不吃狗肉,还不允许人家吃,这种心态就是不公平的!
那要是人家是爱鸡人士或者爱猪人士,人家还觉得我们吃鸡肉和猪肉残忍呢。对吧,大家都是相互的。
之所以你没感觉吃猪肉、鸡肉或者牛肉残忍。那是因为你没见过这些动物在农村是如何宰杀的。如果你见过农村宰牛,杀猪。牛流眼泪哭,猪撕心裂肺的叫,估计你会比这更受不了的!
我们必须接受现实:动物的生命权势低于人的生命权的。
那么,对于这种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前有捡别人狗狗不还残忍摔死,今又见对狗狗吊杀,手段如此残忍,叨叨真是难以理解这些人的行为。
1月28日,广东广州。一只白色田园犬被一男子吊在顶楼,期间狗一直挣扎惨叫,有人听到惨叫声后对男子大声呵斥,男子竟哈哈大笑。最后狗窒息而死。男子将其放进热水脱毛。
看这男子的行为,应该是为了吃狗肉,叨叨一直不反对吃狗肉,但是反对如此残忍的宰杀动物的手段。
每个生命都应该得到敬畏,狗如果改变不了被人类吃的命运,那么请在宰杀时给最后一点尊严,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人有道德良知情感,能够理解感受生命的痛苦,与动物要有本质区别,如此通过虐待动物获得快感的行为,又和动物有什么区别。
人们也常说,从一个人的行为看一个人的本质,这种人对待动物如此,对待人也好不到哪里去,根本就不会尊重别人,对生命没有敬畏。甚至能看出这种人藏于内心的暴力因子,这种人是可怕的,从根本上要谴责这种行为。
真TMD搞笑!人家杀自己家的狗吃肉,你谴责个锤子!又上升到人性了?人就个杂食动物,所以人类才繁衍至今。虽然人类有文明,但吃饱了才可以谈文明,别吃几顿饱饭,就忘了自己的祖宗是怎么走过来的。
我一直反感某些媒体及个人为了博取粉丝的好感,而极力讨好和献媚表现出的丑态,让人作呕,说着他人喜欢听的话,做着摇尾乞怜的行为,而不顾客观事实,在一旁扇风点火,故意夸大其词,引起社会不良反应,从而扭曲别人的正常判断力,要我说,这种人应该给予法律惩处,杀一儆百。
回到话题,有些人说残忍,试问哪种宰杀牲畜不是残忍的?当把一盘烹得鲜美的鸡肉,牛肉,猪肉放在你面前,你可曾联想其死亡时的情景留下几滴眼泪?想必早已迫不及待的张开血盆大口狼吞虎咽了吧。
说不爱护动物就是没有爱心?脑袋被驴踢了吧,一个人是否善良和有爱心,跟对待动物有什么必然联系?希特勒为了一只死去的鹦鹉而痛哭流涕,他可曾对人类有过爱心?人类为了家人的生存,饲养动物宰杀家畜就没爱心了?
有一个正确的三观很重要,千万不要被那些目的不纯的人蛊惑,他们为了献媚而做着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都是一些顺风接屁的主。我不会那样做,一是我的性格不会为讨好别人来违背自己。二是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歪曲客观事实。就这样,爱咋地咋地!
我认为:狗也是有尊严的,如果狗不得不死,请让它们体面地离开!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动物,有的狗非常通人性,很多养狗的把狗狗视为自己家的一个亲密成员。所以一旦涉及到虐狗事件,让不少人情感上很难接受。比如这个发生在广州的虐狗事件:
事件回顾:
1月28日,广东广州。一只白色田园犬被一男子吊在顶楼,期间狗一直挣扎惨叫,有人听到惨叫声后对男子大声呵斥,男子竟哈哈大笑。最后狗窒息而死。之后男子将其放进热水脱毛,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且看网友如何说:
我的看法:
虽然吃不吃狗肉是这个狗主人的自由,但是他这样的行为太过残忍,已经涉及到虐杀动物了,让人超级反感!
在公众场所做出这样的事,影响恶劣,不但伤了爱狗人士的感情,而且万一有小孩子看见,受了惊吓怎么办呢?
以前农村有杀土狗的,但狗主人一般都是交给别人来杀,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罕见了,自己家养的狗基本都是老死病死的,更别提城市人家养的宠物狗了。所以很难想象,这个男人作为狗主人,竟会对自己养的狗下手,而且还是虐杀,难道日常相处没有一点感情吗?这一点是最让人震惊之处!
最后,我想对这个人说,你养的狗你能下得了手也就罢了,但请不要到公众场合恶心大家!
真为那个白色田园犬憋屈的,摊上这样的主人,自己的忠诚最终换来这样的对待,无语了......
走向佳美,励志作家,喜欢以文会友,崇尚我思故我在,欢迎关注,欢迎交流,致谢!
人世间有太多不知天高地厚藐视生命的人了。每次看到这种虐待动物的人都觉得很可怕,没有野兽的能力,却有着畜生的心。我们现在的一切都来源于自然和其他生命,可以不敬畏,但是要尊重。人类在地球上真的很渺小,不要把自己想的太无敌了,你啥都不是。
(广州恶男吊狗至死)
(上海恶男虐杀流浪猫)
(成都恶女100多刀虐杀大金毛)
还有很多类似的虐待动物事件层出不穷,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反社会人格的人,当“它们”认为虐待动物不足以满足“它们”的变态行为以后,“它们”有可能会转移到人类身上。所以,请不要认为“它们”只是虐待动物,没人性的人就是个炸弹,它会随时炸伤身边的人。爱护动物不是圣母婊,我们只是保留着人性。
越是卑微的底层的人,越会对不如自己的弱小动物或者人类施以残暴手段,以示自己短暂的强大用以慰藉自己那卑微的心理。
虐待虐杀动物的都是心理变态,都是潜在的社会危险分子。他(她)们今天能虐杀动物,明天就能虐杀妇女儿童。保护动物免受虐待虐杀,其实就是保护善良的人。在犯罪分子虐杀动物时及时锁定他们并严惩,监控起来,就能避免善良的人们受到伤害。
心理学上透析虐待杀害小动物的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身体有隐性残疾或生理功能障碍。二、童年遭遇过性侵或成年后配偶出轨。三、长期一事无成,贫困低层。据统计,所有的变态杀人狂都是一开始从虐杀小型哺乳动物开始。并提醒市民注意这样的邻居、同事、片区人员。
虐待动物的人往往心理都是极其阴暗狠毒的,这种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引导就会把这种变态心理施加到人的身上,发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你的身边有这类人,请及时制止。
据调查,美国连环杀人案的主犯在幼年都有虐待动物的案底,说是幼年有虐待动物的人成年以后伤害人类的可能性是正常人的五倍,其实不是虐不虐狗的问题,而是让大家明白要尊重生命,用正确的方式去处理问题,而不是靠使用暴力。
不忍见其无罪而死,不忍见其受虐待折磨而死!我们保护的不是伴侣动物,我们保护的是人类最基本的良心!我们铲除的不是罪恶的血腥的送伴侣动物上餐桌的黑色产业链,我们铲除的是人性中的凶残!
珍爱生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对猫狗这类伴侣动物生存状态关注,也是文明进步的表现。世界上最发达国家也都是动物保护最好的地方,无论物质还是艺术文化他们都走在前列,别人为什么先进、文明程度高,我们难道不应该思考吗?
当虐狗虐猫虐待动物的恶性事件频发的今天,仅仅靠道德的谴责就能够约束吗?号称5000年文明的经济大国,居然真的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恶行不能严惩吗?保护伴侣动物的生存权利,立法刻不容缓!
呼吁动物保护法尽快立法,尽快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轨,反对遗弃、虐待、虐杀动物,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全世界的120个国家,包括我国的香港台湾及澳门都已立法。为伴侣动物立法大势所趋是国家文明的标志!支持我国尽快出台《动物福利保护法》和《防止虐待动物法》,从法律上对宠物饲养和流浪动物救助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惩处和预防抛弃宠物,无序繁殖及虐待动物的恶意行为。严厉打击毒狗偷狗贩狗的犯罪现象。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恶意虐待伤害动物的,不得善终!
弑一犬如屠七人,杀犬者七世不得轮回,第八世变犬遭受同样遭遇方可转世。
——《地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