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出来详细说明一下案件经过吗
这个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妇女,在一年多前收养了一只可怜的流浪猫,有一天主人带它去买菜,上厕所时,就把她拴在外面,等主人出来时,猫不见了,就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找到了残杀,吃猫肉的人,原来是主人同一小区的人,后来主人就告了那偷吃自家猫咪的人,并拿出了证据,法院就做了如下判决对偷食猫肉人判刑三个月,赔偿5000元,社会罚款2000元,无缓刑!
这件事告诉了人们一个道理,偷食别人饲养的宠物,无论猫、狗或其他小动物,都会被绳之以法,都会付出惨重代价,而且还会丢人现眼,容颜扫尽,遭人遣责,真可谓是:人都丢到家了。
再一个有人喂养的流浪动物,比如猫和狗,(流浪动物中猫狗最常见,其余动物并不多见,几乎无有)如果有人偷食,喂养人也可以通过法律,为可怜的它们讨回公道!
所以,希望人类自觉克制自已的私欲,爱护他人财产,口中留命,不要去食之,否则得不偿失,让已尴尬,让已羞耻!让已悔恨!
谢邀!
首先感谢该案中为民办事的警察及匡扶正义的法官。
如此丧心病狂、泯灭人性、道德沦丧的邻居,必须收到法律的严惩。千万不能私聊,这种恶人会反咬、污蔑你敲诈勒索。
望大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呼吁设立《反虐待动物法案》、《动物福利法案》。
这种事情的发生属于个例,食用猫的人少之又少,可能此人出生地一定是广东一带吧!广东人有食用猫肉一说,其它地方很少有人食用猫肉。世间美食千千万,怎该吃一些不该说的食物呢?在眼下,一些家庭把猫当成宠物,百般呵护。猫也属于经过长期训化而走进千家万户的,它们聪明,时常用自已的方言与人类进行沟通,很深得主人的宠爱。关于猫主人去厕所把猫拴在外面,出来时不见了,随后查看监控是同一小区一女子把猫顺走,然后把猫喵杀了。这种行为是何等的猖狂?让人无法容忍。该女子的做法丧失了做人的标准,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如何去惩治她让大家去定论吧!
看到宠友发布的消息,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有一个大姐,在一年多前收养了一只可怜的流浪猫叫包子,有一天主人带它去市场买菜,上厕所时,就把她拴在外面,短短几分钟等主人出来时,发现猫不见了,就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找到了残杀,吃猫肉的人,原来是主人同一小区的邻居,互相之间还认识。(这个邻居太恶毒了,明知是有主人的猫还偷走杀了吃肉,你是有多馋,不吃会死吗!)
(远在猫星球的包子,真不敢想象居然有人偷猫吃肉)
邻居见事情败露,为保住名声向主人下跪求情,并提出五万私了,被主人拒绝了。再多的钱能换回被你偷走杀掉吃肉的猫咪包子的命吗!后来主人就告了那偷吃自家猫咪的人,并拿出了猫咪包子为私有财产的证据。
法院最后做了如下判决:对偷食猫肉人判刑三个月,赔偿5000元,社会罚款2000元,无缓刑!
在此也提醒各位宠友,如发现自己宠物(猫.狗)等被偷猫狗贼毒杀偷盗时,一定要及时报警。
法律上故意毁坏他人财产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但是对财产损失标准有要求,最低是5000元,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有的地方还会高一些,最高起刑点可以到10000元。如果能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又有证据能认定是个人私有财产的,可向公安正式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包括猫狗本身的价值赔偿,一具有特定意义和感情的宠物死亡所造成的精神损失抚慰金。以目前国内的司法实践,赔偿肯定不能完全弥补失主的损失,毕竟对特定的人有些东西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法律上处理,毕竟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责任。让偷猫狗贼得到应有的惩罚,不再继续逍遥法外!
法制社会,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对偷猫狗贼,绝不姑息!